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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呼兰:发展庭院“小经济” 推动乡村“大振兴”

22-08-16


  本报讯  (记者高伟 通讯员白铭波 毛旭)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按照哈尔滨市乡村振兴局统一部署,紧密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将庭院经济与乡村产业发展相结合,落实“三小”增收计划,发展庭院“小经济”,推动乡村“大振兴”。目前,全区脱贫户和监测户发展庭院经济5051户,共发放补贴270.2万元。其中,发展种植业1439户,发放补贴47.6万元;发展养殖业3612户,发放补贴222.6万元。

  提升政治站位。呼兰区把开展“家庭增收巩固提升行动”作为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到保持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是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要求,是当前巩固脱贫成果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必须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精心谋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呼兰区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家庭增收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扶持脱贫户、监测户通过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和小作坊等促进庭院经济增收。实施小菜园特色种植补贴。按照实际种植面积,以亩为单位,蔬菜、两瓜等家庭小种植经济作物补贴标准为每亩500元。实施特色养殖业项目补贴。对当年新增的猪、牛、羊和禽类实施补贴。其中,购买仔猪每头补贴400元,每户最多补贴5头;购买仔牛每头饲料补贴1000元,每户最多补贴2头;根据乡镇(村)和农户的需求,把和牛养殖作为特色和重点扶持项目,对养殖和牛使用冻精技术繁育每头补贴500元,且不设数量限制,着力打造和牛养殖特色项目;购买羊羔每只补贴500元,每户最多补贴5只;购买鸡、鸭、鹅雏养殖,每只各补贴7元、7元、13元,每户最多补贴50只。实施小作坊项目补贴。对已经取得营业执照、正在生产经营并于2022年扩大生产规模的农业生产加工小作坊给予每户800元生产补贴,对2022年新取得营业执照并且正常生产经营3个月以上的农业生产加工小作坊每户补贴1000元。

  坚持因户施策。乡村振兴部门与乡镇街道组织乡村两级干部、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深入每个脱贫户和监测户家中,坚持“一户一策”,逐户帮助研究制定家庭增收计划,对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户每户至少确定1个以上家庭增收项目,实现户均增收千元以上的目标,坚决确保省市提出的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全区农民收入增速的目标要求。

  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区)乡村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担起主体责任,相关行业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全程参与、精准施策,全力摸清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收入现状、生产发展意愿和能力,认真落实好家庭增收项目,确保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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