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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八大流域下月起禁渔4个月

22-02-15


  本报讯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发布消息称,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浙江省自3月1日起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和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

  其中,苕溪流域、京杭大运河干流浙江段的禁渔期为全年,其余流域禁渔期均为期4个月,即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内,禁止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因科学研究等需要采捕渔业资源的,以及增殖渔业利用的,须经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批准。

  (陈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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