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全面推进临床营养工作
本报讯 (记者韩松妍)随着国民营养健康意识的提升,临床营养治疗价值日渐凸显。日前,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178号(医疗体育类218号)提案答复的函,对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提案》进行了回复。国家卫健委回复称,将全面推进临床营养工作,进一步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商讨确立我国营养人才队伍的发展路径,以满足社会大众不断增长的营养健康信息获知和指导服务需求。
近年来,国家卫健委高度重视临床营养相关工作,积极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有关标准制修订工作,推进临床营养科室和临床营养学科建设,加强营养人才建设,将“制订我国临床营养工作建设管理指南”和“推进设立临床营养诊疗目录”纳入国民营养计划2021年重点工作,多途径将临床营养行动重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在标准制修订方面,国家卫健委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9923—2013)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相关标准,明确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定义、用途及生产要求等。目前,正在组织对上述3项标准进行修订,将根据最新的行业指南,参考国内外专家共识,结合临床实践进一步修订,满足不同人群的营养健康需求。
为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临床上的合理使用,2016年,国家卫健委立项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规范》。目前,该标准已完成起草工作,并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主要规定医疗机构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基本应用要求及其处方制定方法,用于指导临床医生、临床营养师规范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国家卫健委还组织制定《重度营养不良用营养补充食品》《结核病患者营养补充食品》《难治性癫痫全营养配方食品》《肌肉衰减综合征全营养配方食品》《肝病全营养配方食品》《阿尔兹海默病患者营养补充食品》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断完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体系,以标准为抓手,为患者提供营养支持,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此外,国家卫健委在临床营养学科建设、营养人才梯队建设方面也持续加强。国家卫健委积极推动医疗机构营养学科发展,持续推进试点示范基地建设,促进以点带面。例如,贵州要求三甲医院全部建立临床营养科,广东、湖北在医疗机构增设营养收费项目,为全面建设临床营养学科工作积累经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国家卫健委制定《新冠肺炎防治营养膳食指导》,针对不同类型患者提出营养支持方案,对于提高患者免疫力促进患者康复发挥了重要作用。组织制定《临床营养工作规范》《临床营养诊疗技术规范》,加强医疗机构营养能力建设,协调推进患者营养状况筛查与干预工作,推进把临床营养治疗等工作纳入诊疗目录,发挥营养的临床治疗支持作用。
2021年1月,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营养指导能力提升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制定营养指导能力提升培训考核方案,促进国家营养人才制度实施及社区配备营养指导员任务的落实。协调教育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和多个学会协会在全国多个省份试点开展营养指导能力提升培训与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对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及对教育机构、社区、民政机构、体育机构、食品企业等各类人员的营养培训,强化营养人才专业教育,加强营养人才队伍建设。
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规范》制定工作,为指导和规范临床合理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提供依据。全面推进临床营养工作,加强临床营养科室建设,推进设立临床营养诊疗目录,组建营养支持团队,开展营养治疗,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商讨确立我国营养人才队伍的发展路径,解决阻碍目前营养人才发展的关键问题,加快推动专业化、规范化和职业化的营养人才梯队建设,以满足社会大众不断增长的营养健康信息获知和指导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