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积极财政政策要适当靠前发力
本报记者 罗 晨
2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部长刘昆,副部长余蔚平、许宏才介绍财政改革与发展工作。据介绍,2021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完成收入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3万亿元,同比增长0.3%,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坚实财力支撑。2022年积极财政政策要适当靠前发力,用好政策工具箱,打足提前量,早出台政策,早落地见效。
注重精准、可持续
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
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22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对此,刘昆表示,提升效能,就是要统筹财政资源,强化预算编制、审核、支出和绩效管理,推进绩效结果和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加强与货币政策等协调,确保宏观政策稳健有效。注重精准,就是要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聚焦中小微企业纾困、聚焦科技创新,实施新的更大力度减税降费;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同时加强对基本民生、对重点领域、对地方特别是基层的财力保障。增强可持续性,则是要统筹需要和可能安排财政支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好高骛远、吊高胃口;适当确定赤字率,科学安排债务规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从去年第四季度到今年1月份,财政部陆续出台减税降费政策。接下来还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在去年1.1万亿元基础上,今年将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市场主体会有更多获得感;保持适当支出强度,重点支持科技攻关、生态环保、基本民生、区域重大战略、现代农业和国家“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提高支出精准度,不撒“胡椒面”;合理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以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和改进地方财经秩序,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新冠肺炎受疫情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去年以来,我国工业经济运行面临较大下行压力,尤其中小企业受影响较大。对此,各部委聚焦中小微企业纾困,出台多项精准帮扶措施。余蔚平介绍,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扩大就业、促进技术创新、改善民生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财政部将从继续实施减税降费、继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支持“专精特新”高质量行动等方面研究出台纾困发展政策,帮助中小企业恢复元气、更好发展。“下一步,财政部将精准聚焦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进一步加大税费优惠力度,综合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引导撬动金融资源流向中小微企业,让中小企业焕发更大的生机。”余蔚平说。
持续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
支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将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余蔚平介绍,财政部坚持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优先保障,持续加大投入,深化管理改革,创新完善政策,推动科技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科技立则民族立,科技强则国家强。财政部将不断加大财税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优化科技支出结构,推进科技政策扎实落地,让科技这一国之利器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强基础 持续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2021年中央本级基础研究支出增长15.3%,主要用于加大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力度,支持中科院加强基础研究等。同时,进一步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
助攻关 发挥社会主体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推动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采取“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破解“卡脖子”问题,支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抓重点 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支持科研院所改革发展,推动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培养、引进、使用科技人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增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促发展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科研任务,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健全支持创新的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去年前三季度,全国各类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1.3万亿元,减免税额3300多亿元。
推改革 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扩大科研领域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为科研人员潜心钻研、多出高质量科研成果营造良好氛围。
财政投入向底子薄的地区倾斜
持续增强脱贫地区“自我造血”能力
2021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后过渡期的第一年,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根据有关部门的监测数据,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2021年人均纯收入预计超过1.25万元,群众生活得到了更大的改善。刘昆介绍,今年,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强化投入保障,并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推进乡村振兴底子薄的地区倾斜,持续增强脱贫地区“自我造血”能力。
具体来说,首先将加大投入。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61亿元,比2020年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安排规模增加100亿元。积极做好行业帮扶资金保障工作,攻坚期倾斜支持的832个贫困县的相关转移支付,过渡期继续向脱贫地区倾斜,支持保障脱贫地区加快发展的“粮草军需”。
其次是突出精准。出台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支持内容和负面清单。继续支持脱贫县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延续实施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政策,为做好巩固衔接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此外,还将追踪问效。强化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激励各地、各部门管好用好衔接资金。支持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优先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帮助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改善脱贫地区生产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