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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落实“虾—稻”企业食安主体责任

22-05-24


  本报讯 (记者 熊家明 通讯员 李文娟 魏徐爽) 为保障“虾—稻”产业食品安全,筑牢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潜江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突出“三举措”,督促“虾—稻”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开展多形式培训 组织召开了全市粮食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暨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议。培训会采取现场观摩学习和培训讲座的形式进行,会议通报了2021年度该市粮食加工品监管工作情况,开展了全市粮食生产企业集中约谈,现场与全市55家粮食生产加工企业签订《潜江市粮食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并就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了培训讲座,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还充分利用“食安员”抽考APP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采取督促粮食生产加工企业全面自查、指导企业配备重金属(真菌毒素)检测设备、依照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原则,调整粮食生产加工企业风险等级和检查频次、组织专项监督抽检等措施,对粮食生产加工企业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目前已督促33家粮食生产企业配备了重金属(真菌毒素)检测设备,对54家粮食生产加工企业风险等级进行了调整,完成粮食专项监督抽检39批次,检测结果均合格。

  强化驻点帮扶指导 为保障示范园区湖北莱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新柳伍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正常投产运行,确保企业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局组建食品安全帮扶专班进驻企业帮扶指导。帮助企业从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功能间布局、食品原辅料、加工制作过程、餐饮具消毒、食品安全等管理制度执行及记录管理等9个方面,共查找了19个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点,并制订整改措施,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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