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婺城区七家企业获批使用“金华酥饼”地理“红标”
本报讯 日前,在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管局和金华市酥饼行业协会指导下,婺城区的城东老蒋酥饼店、黄红波酥饼店、小老黄食品、苏香酥饼加工坊、默香食品、婺香酥饼店以及天苏食品等7家酥饼生产加工单位成功申报“金华酥饼”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以下简称“红标”),成为首批“金华酥饼”红标使用单位,这也是婺城区首个获准使用的红标。
地理标志红标是地理标志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所使用的专用标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统一制定发布其使用管理要求,组织实施其使用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婺城区市场监管局不断优化服务、强化指导,大力推进“金华酥饼”红标开放使用工作。一方面,该局联合行业协会对证明商标开放许可、红标申请等进行宣传引导,组织召开座谈指导会,邀请协会秘书长、服务机构专家普及证明商标和红标使用概念及优势,解答企业疑惑,鼓励企业进行申报。另一方面,该局不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工作对接,学习申报红标的具体要求和条件标准,了解申报材料和流程,配合行业协会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材料核对完善工作,确保首批7家企业高质量完成“金华酥饼”红标使用申报工作。
申报成功后,“金华酥饼”红标使用单位的产品质量会得到进一步提升。婺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金华酥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中,明确了“金华酥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条件,包括对原料和生产方式等方面的要求,证明商标持有人也会对被许可人使用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确保产品的品质。同时,使用“金华酥饼”红标也有助于产业品牌打造,提高“金华酥饼”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下一步,婺城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推进红标使用申报工作,同时强化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以及证明商标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保护力度和运用能力,大力打响婺城品牌,为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支撑。
(江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