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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六省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协作取得新成效

21-12-13

  为进一步加强河南、山西、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六省(以下简称“中部六省”)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提升食品安全区域风险防控和协同应对能力,日前,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中部六省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第三次协作会议,会议采用视频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得到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司长段永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交流了食品风险预警交流工作经验做法,通过了《中部六省区域食品安全重大风险信息发布事前通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和《区域性高风险食品品种目录确定参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提出第一批中部六省区域性风险食品品种目录。

  中部六省人口多,占全国人口29%,是我国粮食和食用农产品主产区,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占有重要地位。今年以来,中部六省极为重视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工作,河南“服务产业质量提升与提高监管工作针对性和风险防控靶向性相结合”,起到企业提质升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升级的双赢效果;山西“突出为民服务,‘你点我检’全覆盖”,“还检于民”使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效益最大化;江西“建设快检体系,法检衔接”;山东“强化标准研究应用”,把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标准化,视角非常超前;湖北“加大‘三责’工作力度,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湖南设立主题宣传日等对于中部六省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合作的整体推进具有极大地促进意义。

  2021年前三季度四级抽检数据显示,中部六省开展监督抽检115.8万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18万批次,不合格率2.74%,较全国总体抽检不合格率高0.24个百分点,中部六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保持了稳中向好态势。

  中部六省区域合作主要举措和成效包括,强基础,建机制。2019年,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32个省级行政区中建立七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区域协作区的“全国一盘棋”要求,中部六省市场监管局按照“自愿合作、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共建共创”的原则,建立中部六省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区域协作机制,提水平,上台阶。2020年,出台中部六省食品安全复检机构一体化名录库管理办法,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专家库,区域合作广泛开展,区域预警交流和抽检监测工作统筹推进。出成绩,见实效。今年,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作为轮值单位,牵头制定了《制度》和《指南》,进一步强化了中部区域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增强了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合力,进一步推进了区域交流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中部六省在预警交流区域合作制度化建设上的又一创新举措。

  在本次会议上,段永升肯定了中部六省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区域合作取得的成果,通报了2021年前三季度全国食品抽检和预警交流工作情况,并就进一步提升食品抽检工作质量提出要求。他指出,各省局要坚持监督抽检问题导向,落实“检管结合”要求,指导基层监管人员陪同开展食用农产品、冷链食品抽样,加强对不合格食品企业常态化监管。要继续创新“你点我检”活动,研究将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回应群众关切、反映群众心声,以“小窗口”推动“大监管”。要充分发挥食品抽检数据参谋作用,加强分析研究,编制高质量的统计分析报告。要按照食品抽检计划合理安排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年度食品抽检任务,坚守食品安全底线,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下一步,中部六省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凝聚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合力。一是明方略,促延伸。认真贯彻落实《中部六省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合作协议》各项规定,聚焦信息数据互通共享、风险预警交流会商、承检机构管理和人才技能培训等领域,进一步深化区域合作。二是把准脉,惠民生。以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以风险预警交流为基础,全面推动区域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各项工作,促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沟通、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三是聚合力,抓创新。根据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工作的特点,采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按照“信息共享、监管互认、协同高效、共建共创”原则,探索建立符合中部六省区域实际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新模式,全面创新风险预警交流工作方式方法。

  (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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