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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鄞州区查处虾蛄重金属超标案件

22-02-18


  本报讯 为确保百姓餐桌上的食品安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加强以水产海鲜为主的食品安全整治,该局日前查处了一起虾蛄重金属镉超标案件。

  该局委托检验机构对一水产摊销售的虾蛄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镉(以Cd计)实测值为1.7毫克/千克,远高于标准值,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过调查,该摊主承认在购进上述批次虾蛄时未进行进货查验,也未向对方索要检测报告,并对于虾蛄中镉超标的事实不申请复检。依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销售重金属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该局依法对该摊位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镉是一种重金属元素,毒性较大,在人体内代谢较慢,能够长期在体内蓄积,长期大量摄入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危害。鄞州区市场监管局、鄞州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水产品、动物肝脏都是易蓄积镉的食品,虾蛄一般生长于近海海水中,若出现镉超标,基本上是由水域环境的重金属超标引起的。虾蛄每天通过鳃与海水进行交换呼吸,会吸收水中的重金属镉,皮肤与水交换也会渗入重金属,另外,进食也会让镉进入到虾蛄体内。重金属超标一般无法通过经验来判断,消费者在选购此类食品时一定要谨慎,尽可能选择正规合法且信誉良好的商户进行购买,如发现问题食品,尽快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郑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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