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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仪征落实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制度
22-04-15
本报讯 “真没想到,现在办理预包装食品销售许可已经变得如此简单,之前还需要填写复杂的申请表,现在就花10分钟,填写一张备案信息表就行了。”近日,江苏省仪征市新集镇一分利生鲜超市的老板凌先生拿到了由仪征市市场监管局新集分局发出的首张“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表”。
此次推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备案制度,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行国务院“证照分离”的一项重要手段。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做出了修改,将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品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涵盖了所有的市场主体,逐渐从“重审批轻监管”向“宽准入重监管”管理模式转变,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准入门槛不断降低,换来的是办事群众获得感、满足感不断提升,真正带给群众实实在在的便利。
下一步,仪征市市场监管局新集分局将严格按照“证照分离”的改革要求,继续做好预包装食品销售许可改备案工作,在落实好审批制度改革的同时,加强对备案制经营户的后续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陈世友 蒋吴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