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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优化流通渠道,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22-12-05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402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进行答复。答复称,近年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针对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持续改善农村地区市场消费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整治行动,优化农村食品流通渠道,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

持续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

  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商务部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启动了为期3年的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在全面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各项措施任务的基础上,按照“1+3”的目标,每年依次重点推进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打击行动、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行动、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相关行动的依次推进,旨在通过3年接续重点推进,不断提高农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完善农村流通供应体系,总体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农村地区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网络食品第三方平台等经营主体1256.89万户次;共组织监督抽检279.48万批次,其中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6.53万批次,核查处置5.49万批次;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9990户,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535个;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案件19.1万件,罚没款18.9亿元,查扣违法产品4829吨,从业资格限制155人,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728万元;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罚没物品销毁活动,集中公布典型案例。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4.82万件,兑现举报奖金3500.25万元;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7.7万次,培训食品生产经营者174.91万人次;推动10923个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农村食品统一配送渠道,组织18.25万个农村食品经营店开展规范化建设。公安部部署开展集中打击食品等领域犯罪“昆仑2021”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犯罪,加大对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水饮料等领域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2021年,全年共侦破食品安全刑事案件1.1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万名,其中受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食品犯罪案件2800余起。

着力强化重点领域和业态监管

  近年来,各部门联手着力强化重点领域和业态监管。

  一是强化小作坊监管。2020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小作坊摸底建档工作,实行小作坊食品“负面清单”管理,压实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小作坊食品生产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加工行为,推动小作坊转型升级和质量提升。二是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2020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排查农村经营场所食品经营许可违法行为,聚焦许可重点,规范许可行为。复查工作期间内,全国共复查农村食品经营单位237.5万余户。三是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抽检,明确规定市、县级局重点开展本区域内食用农产品、地方特色食品等重点品种,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重点环节的抽检,范围覆盖农村、城乡接合部等区域,发挥食品抽检排查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作用。2021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在农村(乡镇)地区抽检食品222.46万批次,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开展核查处置,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四是加强农兽药残留问题整治。2021年,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2021年,累计出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77.4万人次,检查农产品生产主体52.3万家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355起,移送司法96起,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1199个。五是加强商标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将打击生产经营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行为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加大《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的宣贯和指导力度,督促各地加强商标管理。

着力强化制度机制建设

  近年来,各部门着力强化制度机制建设。

  一是强化基层建设。2018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启动《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立法工作。起草过程中,先后召开5次座谈会,赴上海等地多次开展实地调研;邀请专家学者和业务骨干全面进行研讨论证;面向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经市场监管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已报送司法部进行审查。二是加强农村电商管理。2021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021年,商务部发布实施《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评价规范》,同时加快《企业对消费者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规则制定指南》《直播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制定,进一步规范电商企业运营服务。

着力优化农村食品流通体系

  近年来,各部门着力优化农村食品流通体系。

  一是完善农村食品流通模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深入推进“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开展“流通服务网络强县”建设、“供销系统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工程”,依托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推广绿色、有机农产品和食品,强化连锁配送功能,增加农村商品供给,推动食品市场环境持续改善。截至2021年底,通过有机、绿色等认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2万个。二是发展农村电商。商务部会同财政部、乡村振兴局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持农村地区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县乡村流通网络,提升农村商品和服务质量。截至2021年底,累计支持1489个县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2400余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14.8万个。

  下一步,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商务、供销合作、公安、农业农村、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市场监管总局继续牵头深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并做好3年整治行动的总结,确保整治取得预期目的。农业农村部将深入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有效规范农村消费市场秩序,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

  二是持续优化农村食品流通渠道。商务部、供销合作总社将以扩大农村消费需求为导向,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开展联采联购、连锁配送,不断优化农村食品流通渠道。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各部门加强协助和信息共享,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加大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鼓励和引导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和防范维权意识,守护农村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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