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1部门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清单》
本网讯 10月19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会同10个省级部门发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清单》(下称《责任清单》),旨在进一步分领域分行业厘清平台企业主体责任,以更加透明的制度稳定平台企业发展预期,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据介绍,《责任清单》分类梳理平台通用责任以及直播营销平台、食品交易及餐饮服务平台、旅游服务平台、化妆品网络交易平台、医疗器械网络交易平台、药品网络交易平台等6种常见类型的平台责任清单,涵盖了平台企业的共性责任和特殊性规范要求。
在平台企业通用责任方面,《责任清单》重点围绕平台主体经营资格、用户管理、信息公示、平台管理、反不正当竞争、安全保障、协助监管等7个方面,梳理出28个环节141条平台企业经营中涉及的一般性主体责任及义务。
其中,《责任清单》从入网许可、经营许可、支付许可、入驻核验、账号管理等方面明确平台企业主体资格方面的责任;围绕主体信息公示、协议规则公示、其他信息公示等方面强调了平台的信息公示义务;针对商品、内容、交易、价格、知识产权、个人信息及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强调了平台管理责任;在垄断、商业贿赂、妨碍竞争、算法合规等方面明确了禁止性的内容。此外,责任清单还梳理了平台在配合监管执法、报告问题、提供数据等方面的责任义务。
对于其他常见类型平台,《责任清单》从浙江平台发展模式、监管实践和治理需求出发,围绕平台网络交易行为涉及的28个环节梳理出130条特殊责任事项。其中,食品交易及餐饮服务平台侧重于梳理网络食品销售备案、网络餐饮服务备案、信息保存、规则公示、明厨亮灶等平台对食品安全的管理的责任事项。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编制出台《责任清单》为平台企业全面落实法律责任提供了照单明责、照单履责的指导,也为全省各级各部门指导平台企业压实主体管理责任提供了工作指引,是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平台经济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
下一步,该局将围绕责任清单事项加强对平台企业的合规指导和培训,通过网络监测等方式加大对平台的监督力度,督促平台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平台企业自我管理和规范水平,促进浙江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陈明珠 市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