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部门:多举措扶持餐饮业
本报讯 (记者罗晨)今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全国多地餐饮行业多次按下暂停键。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抓好促进餐饮业恢复发展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加快出台相关补贴措施、落实好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增强融资担保增信功能、发挥好商业保险支撑作用、支持老年助餐消费等六个方面明确要求抓好促进餐饮业恢复发展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工作。
《通知》提出,各地根据本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对餐饮企业核酸检测、防疫消杀的要求,制定餐饮企业员工免费定期核酸检测、防疫消杀补贴具体措施,明确补贴范围、补贴比例、申请流程、办理窗口、申请材料清单等,提高审核效率,及时拨付补贴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平台优势,支持餐饮企业在线申报免费定期核酸检测人员名单,精准发放免费核酸检测电子抵扣券,并做好补贴资金拨付工作。2022年对餐饮企业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餐饮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提高返还比例。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等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和基金承受能力,推动本省按规定制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以及留工培训补助政策具体实施办法,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以规范、安全、便捷为原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审核流程,缩短办理时限,让更多餐饮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通知》要求各地在保障数据安全和遵守征信管理要求基础上,依托已有共享交换平台,依法依规加强部门间餐饮企业数据共享管理,与金融机构、征信机构开展对接,更多发放信用贷款。各地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和证监等部门要开展信用类债券发行政策辅导,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和融资辅导,指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续保续贷。有条件的地方财政部门可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资本金注入、担保费用补贴等支持。与餐饮企业、餐饮行业协会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对接活动,及时对接更新营业中断损失保险产品清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鼓励餐饮企业自愿购买营业中断类保险。有条件的地方财政部门可对餐饮企业购买营业中断类保险给予适当补贴,有效减轻其资金压力。银保监局、商务主管部门要支持保险公司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餐饮企业需求,提供保障方案灵活、理赔更加便捷的保险服务,提高餐饮企业的保险保障水平。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结合养老服务等工作,加大支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持证经营且具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的社会餐饮配送力量,提供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鼓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开展养老助餐供需对接,加强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供餐需求信息共享,引导餐饮企业主动对接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助餐合作,培育专业化养老供餐企业。鼓励未内设食堂的养老机构,依法依规公开择优选择餐饮市场主体、承担养老供餐服务。